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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 号)精神,经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1、起草背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2、目标任务。到2019年,创成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到 2020年,力争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 ,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98% ;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

我局于2017年12月初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方案》讨论稿。2018年1月17日,我局通过OA系统,由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综合执法局、科技局、消防、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对《方案》讨论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并反馈。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平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送审稿)》

三《方案》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畜产品供给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县农办(农业局)、县环保局要结合“五水共治”考核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乡镇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健全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办(农业局))

(二)创新推广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试用,加强科技创新和联合攻关,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校对接,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加强科技集成示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基于兽药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引导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和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发酵床等先进技术。(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农办(农业局))

(三)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完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培育有机肥生产企业。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形成运行成本低、效益好的循环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农办(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四)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适当提高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和数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建设,打造一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和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确定一批农牧结合监测点,持续跟踪有机肥、沼液施用对农作物生长、农产品品质、土壤肥力等的影响,优化技术方案。(责任单位:县农办(农业局))

(五)全面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深入排查畜禽养殖污染隐患的基础上,督促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办(农业局))

(六)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养殖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善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照标准排放,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关停;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线上信息化防控预警和线下日常检查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办(农业局))

(七)加快推进标准化美丽牧场建设。在 2018 年底前,全面完成标准化和生态化提升改造。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集成现代先进养殖技术,整县规划,分层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到 2018 年,建成 19个省级美丽牧场。到2019年,建成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加大土地、资金和科技等要素支持,积极鼓励环境承载能力有富余度的区域,新建扩建一批美丽牧场。(责任单位:县农办(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