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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平阳县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促进我县服务业科学发展、领先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地发挥服务业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作用,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服务业兴县、“三区二中心”,打造鳌江流域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的战略和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意见》(平政发〔2013166号)文件要求,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平阳县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这个文件的制订出台将会为我县今后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有效推动服务业不同领域跨界融合,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区域经济整体实力。

二、主要依据

前期经县府办牵头研究起草,参阅了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参考先进兄弟市县的经验做法,并广泛征求了各镇乡和有关部门的意见,于7月份完成了平阳县加快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送审稿)(以下简称《若干政策(送审稿)》)。此外,《若干政策(送审稿)》成稿后还多次召集土地、财政、国税、商务、招商局等服务业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并委托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对《若干政策(送审稿)进行了法律审查,审查认为该《若干政策(送审稿)文件主体适合,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与上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三、对象范围

经审核符合扶持补助标准的服务业企业。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扶持政策共分为十二条,其中19条为对发展服务业企业或项目的具体扶持内容,包括对服务业企业如何做强做大、企业分离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建设以及如何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服务业评优评先等等。

按照本扶持政策,全县每年可预测的服务业扶持资金为300-500万元左右,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关于鼓励企业做强做大,2016年我县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总共才11家,2017规下转规上12(包括新增3家),退出2家,总共21家,2018年预计增加5家,预计奖励100万元。

第二条支持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基本上参照兄弟县市区口径,但做成不多,下步还有待探讨。

第三条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2017年度我县省级服务业项目4个,市级5个,2018年预计我县省级服务业项目3个,市级4个需奖励60万元。

第五条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至今我县才通过市级集聚区一个,省级还没有(全省100个,温州全市8个)。争取平均每年我们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六条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据县服务业办了解我县通过市级标准认定单位才3家,今年申报一家,以后预计每年申报2家40万元奖励。

第七条服务业品牌建设,目前这项工作我县还是弱项,今后还要大力做好发展和宣传工作。争取平均每年我们给予50万元奖励。

第八条发展现代物流业,物流是我县的短板,现有3A物流企业3家,智慧物流、跨境物流等现代物流发展滞后,需重点扶持,每年争取奖励100万元。

第九条开展服务业评优评先活动,每年奖励资金10万元。以上分析总共3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