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文利同志任职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文件
平政干〔2018〕12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决定:
郭文利同志任平阳县商务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为一年,挂职期满其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