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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平 阳 县 委关于洪志亮等2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洪志亮同志任中共昆阳镇委书记,中共平阳县昆阳中心城区委员会书记;

华怀健同志任中共昆阳镇委委员、副书记,中共平阳县昆阳中心城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麻步镇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周适同志任中共麻步镇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昆阳镇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孙达楷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副书记;

温正策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陈圣志同志任中共萧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平阳县监察委员会派出萧江镇监察办公室主任;

董文明同志任中共萧江镇委委员,免去其中共海西镇委委员职务;

周泳同志任中共萧江镇委委员;

应建军同志任中共海西镇委委员;

黄大克同志任中共海西镇委委员;

陈登清同志任中共山门镇委委员;

蔡万东同志任中共山门镇委委员;

叶友勇同志任中共怀溪镇委副书记;

叶磊同志任中共南麂镇委委员;

苏苗怀同志任政协平阳县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科员;

陈治良同志任腾蛟镇主任科员;

免去陈允岳同志的中共昆阳镇委书记、委员,中共平阳县昆阳中心城区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黄海同志的中共山门镇委委员职务;

免去吴长峰同志的中共怀溪镇委委员职务;

免去许道琦同志的中共南麂镇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