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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乡镇安监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应急〔2018〕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 11 月份重点时段工作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11 月份,我省将相继举办世界地理信息大会、“枫桥经验”55 周年纪念活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召开,重大活动密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任务更加突出,全县安监系统要切实增强做好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二、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浙江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工作要求,切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重大风险、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安全管控工作,维护重点时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乡镇安监机构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每个危化品企业。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