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温州”建设,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和《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2018年度本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现就做好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防雷安全工作

  我县是雷电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雷电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建筑物、通信、电力、电子设备的损毁事故每年都有发生。在我国也曾经发生因雷击引发油库和危化场所爆炸、校舍内学生群死群伤,医院停电手术活动中断、供水供电通信大面积中断等事故,因此雷电灾害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所属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抓好防雷安全工作,要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遵守有关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雷工作方针,履行防雷安全主体职责,保障本单位防雷安全。

二、完善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责任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按《浙江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职责,明确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防雷安全管理员,明确防雷安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防雷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保障防雷安全的日常操作规程和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雷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

三、定期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防雷重点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防雷安全检测。经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实施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县气象局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58199906)报告灾情,并积极协助做好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附件:1、平阳县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名单上报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平安委办〔2018〕67号 关于公布2018年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