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登福首次登记公告2018.12.10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万全镇郑楼邮电南路万全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联系方式:58102762
序号
不动产权利情况
备注
权利人
类型
坐落
单元号
面积
用途
1
林登福
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
万全镇陈交大村下周4、5号后座
330326014006JC00002F00010001
118.70/209.42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