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南创创客空间、云创众创空间、天工智汇等4个平台第二批运营补助经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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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科﹝2018﹞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平阳南创创客空间、平阳云创众创空间、平阳天工智汇等4个平台共建协议约定,结合年度考核结果,现下达上述4个平台的2018年第二批运营补助经费,共计123.32万元,款分别从各平台的专项运营补助经费中列支(具体见附件)。 希望上述4个平台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开展工作,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南创创客空间、云创众创空间、天工智汇等4个平台第批运营补助经费明细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 2018年平阳工业设计研究院、南创创客空间、云创众创空间、天工智汇等4个平台第二批运营补助经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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