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安监机构,平阳县化工协会,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决定即日起在全县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解决危化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化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带储存企业(包括加油站)。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7日 四、人员安排 本次大检查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有关乡镇安监机构配合。 第一组:李 敢、叶圣璞 (车辆:浙CCG279) 第二组:陈国霞、林 广 (车辆:浙CCG849) 第三组:朱继东、游兆盈 (车辆:浙C66L5V)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教育,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消除隐患。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平阳县化工协会要做好综合协调部署工作。 (二)各检查组及乡镇安监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按照上级部门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要求进行检查,端正态度,不走过场,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一律依法立案处理。
附件: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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