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机构,平阳县化工协会,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决定即日起在全县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切实解决危化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化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范围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带储存企业(包括加油站)。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7日

四、人员安排

本次大检查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有关乡镇安监机构配合。

第一组:李  敢、叶圣璞 (车辆:浙CCG279)

第二组:陈国霞、林  广 (车辆:浙CCG849)

第三组:朱继东、游兆盈 (车辆:浙C66L5V)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教育,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消除隐患。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完毕。平阳县化工协会要做好综合协调部署工作。

(二)各检查组及乡镇安监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按照上级部门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表(详见附件)要求进行检查,端正态度,不走过场,如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等行为一律依法立案处理。

 

附件:平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