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18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关于平阳县2018年度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4日在平阳县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平阳县财政局局长  陈先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阳县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2018年1-10月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3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8.03%,同比增长12.52%(根据目前上级财政部门口径,新兴产业园非法填海罚没款收入6.78亿元已作一次性因素剔除),其中:原国税部门征收115690万元,同比增长13.79%,原地税部门征收120146万元,同比增长16.26%,财政部门征收47423万元,同比增长1.48%。2018年1-10月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52374万元,同比增13.24%,其中:原国税部门征收240211万元,同比增长14.60%,原地税部门征收160520万元,同比增长15.27%,财政部门征收51643万元,同比增长2%。2018年1-10月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1409万元,完成预算91.73%,同比增长27.59%。

2018年1-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0402万元,完成预算85.22%,增长208.61%,其中土地出让收入500684万元,完成预算99.05%,增长280.95%。1-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55942万元,完成预算125.27%,增长173.00%,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632301万元,增长193.00%。

总体来看,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财政支出面临着民生的刚性支出、地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数量扩大和速度加快的压力。根据1-10月份财政收入的实绩预测全年,结合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原定的预算支出指标需进行调整,我们拟将2018年县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一)支出项目调整。根据1-10月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今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年初预算,不做调整(新兴产业园非法填海罚没款收入6.78亿元不做一次性因素剔除,调增67828万元)。为有效保障今年民生类支出,拟动用当年省体制补助结余、预算调节基金及基金调入调增全县当年总支出91000万元。具体分项目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155万元,其中:《温州三家人》拍摄合作经费追加300万元,县税务局养老保险缺口补助855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3036.8万元,其中:交警大队办案执法经费追加1600万元,县法院行政运行经费追加200万元,边防大队办案执法经费追加356.8万元、公安局办案执法经费追加880万元;

3.教育调增1875.1万元,其中:教育局2018年高考奖励经费追加375.1万元、平中80周年校庆追加200万元,教育系统临时代课老师补助300万元,省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示范基地(一期)项目建设追加100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调增226万元,其中:县商务局2018年网络经济专项预算资金追加22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7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缺口追加517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追加360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调增360万元,其中环保局办案执法经费追加360万元;

7.农林水支出调增5500万元,其中:南湖分洪工程追加4000万元、年底前水利重点工程150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增1391.7万元,其中:国土局地质灾害综合整治1000万元、国土局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经费391.7万元;

9.其他调增68682.4万元,其中:旅游投资发展公司山海协作追加10000万元,结算预留3900万元,追加预留3222.4万元,今年第一批预算经费追加解决方案51560万元,其中200万以上追加具体明细如下:民政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追加492.4万元、海警三大队执勤经费追加742万元、看守所和拘留所搬迁经费追加500万元、公安局技术业务用房扩建提升工程土地费用追加345.5万元、离休和残军医疗基金追加1200万元、县法院行政运行经费追加(智慧法院)300万元、县宣传部文化礼堂建设经费追加1200万元、县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追加1000万元、县综合执法局垃圾填埋场工程预算资金追加3000万元、县排水公司设备更新和中控室建设资金追加200万元、县综合执法局平苍引水一期工程移交费用追加1912.9万元、县北山水厂二期建设追加750万元、县党校迁建工程设备采购专项经费追加200万元、县政法委全科网格工作经费追加219万元、县海洋与渔业局黄鱼节经费追加200万元、县商务局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追加1260万元、县交通局新能源公交车专项追加707.4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缴温福铁路平阳段主线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县政府会议纪要[2018]80号)追加306.4万元、县环保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追加200万元、县国土局土地要素保障任务项目资金追加10000万元、县住建局农村公厕改造工作经费追加1000万元、县住建局平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注销税款清算经费追加517.1万元、县旅投公司数学奥妙体验馆项目建设资金追加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和还本付息追加11000万元、麻步镇2018年度新农村建设预算经费追加260万元、麻步镇垃圾填埋场工程款追加1954万元、全省小微园建设现场会追加550万元、三改一拆红色领航追加2000万元、示范带建设追加3500万元。

(二)债券置换。省财政厅核定下达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置换额度为11500万元,根据《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5]4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通知》(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将该笔债券资金分配给平阳县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已纳入政府债务的银行贷款。

二、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意见

根据1-10月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2018年政府性基金当年收支调整如下:

1.收入预算。拟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90000万元,其中: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0000万元、调减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万元、调增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0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24351万元。

2.支出预算。拟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90000万元,其中:调增土地开发支出105366.58万元(含滨海管委会土地开发追加67827.48万元)、调增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审计整改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4433.42万元、调增棚户区改造支出60000万元、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县疾控中心二类疫苗流通和管理项目经费追加1100万元、调减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1100万元(其他)、调减调出资金598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724351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平阳县2018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20181204定.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