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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8-12-07 来源:县科技局 字号:[ ]

平科20188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平委办〔2016〕116号)和《平阳县关于进一步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17〕200号)等文件精神, 决定2017年通过温州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的瑞鸟创客众创空间、鼎瞻众创等2家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40万元(详细见附件)。

希望上述2个空间运营单位严格按照市级众创空间建设要求开展工作,并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一览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7126

 

 

 

 

附件:

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奖励一览表

序号

空间名称

运营主体

奖励金额(万元)

开户行和账号

1

瑞鸟创客众创空间

温州瑞鸟电子商务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19250401040032705

2

鼎瞻众创

温州市鼎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兴鳌支行33001627165053001431

合  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