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平 阳 县 委 关于郑乃卫等1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郑乃卫同志兼任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 祝小光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党校副校长、校务会议成员职务; 杨守葆同志任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阳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阳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林小青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腾蛟镇委委员职务; 李崇榜同志任中共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昆阳镇委委员职务; 林旭东同志任中共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金智利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柳圣朋同志任中共昆阳镇委委员; 林筱峰同志任中共海西镇委委员; 免去陈崇礁同志的中共平阳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平阳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职务; 免去陈裕林同志的中共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许平同志的中共平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8年2月7日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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