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委干〔2018〕18号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关于黄锦存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黄锦存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均眺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贾旦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职务; 钱忠秋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平阳县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亦丛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免去其中共昆阳镇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施斌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 陈万波同志任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章志刚同志任中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平阳县滨海新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潘尚取同志任中共昆阳镇委副书记; 陈余良同志任中共腾蛟镇委委员; 潘琪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希光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宋方剑同志的中共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8年2月7日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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