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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平 阳 县 委关于黄锦存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委干〔2018〕18号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关于黄锦存等1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县委决定:

黄锦存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陈均眺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职务;

贾旦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室务会议成员职务;

钱忠秋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平阳县国家保密局)主任(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亦丛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部务会议成员,免去其中共昆阳镇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施斌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

陈万波同志任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章志刚同志任中共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平阳县滨海新区、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潘尚取同志任中共昆阳镇委副书记;

陈余良同志任中共腾蛟镇委委员;

潘琪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其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希光同志任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宋方剑同志的中共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8年2月7日

 

中共平阳县委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