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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查处首批适用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违法案件
时间:2018-02-07 来源:县环保局 字号:[ ]

  日前,平阳县环保局依法查处了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平阳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这是我县查处首批适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违法案件。


  2017年12月14日,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浙江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建退镀项目,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排放环境。


  2017年12月26日,平阳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平阳县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四车间新建六价铬钝化项目,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废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


  两家公司的行为均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平阳县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对两家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对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平阳县环境保护局开展了前期的学法和普法工作,针对平阳县的企业现状有针对进行环境管理,做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服务和执法相结合,保障新修订的条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