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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中小学校党支部(总支)党费收缴情况的通知


各学区党委、中小学校(单位)党支部(总支)、局机关各党支部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各中小学校(单位)党支部(总支)总体上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要求执行,基本上做到按标准足额、按时上缴。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各直属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中央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2017年各学区党委、直属党支部(总支)党费上缴情况汇总表

 

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社会组织联合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中共平阳县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3月12日印发

平教机党〔2018〕7号关于公布2017年中小学校党支部(总支)党费收缴情况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