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平土资规听公字[2018]第001号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的听证公告

平土资规听公字[2018]001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2018410日在平阳县水头镇北港市民服务中心(国创大楼)521会议室对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落实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8324日前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条件要求:

1、规划所涉水头镇、凤卧镇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平阳县行政部门和水头镇、凤卧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

二、注意事项:

1、我局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指定听证会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的代表,符合条件的,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2、听证会代表一旦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人:李舒、余善晓      话:58120838   58120831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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