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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平环〔2018〕60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99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确定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1  

关于印发《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初评)分

权制衡制度(试行)》的通知

平环〔2014〕151号

 

    2  

《平阳县“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平环〔2016〕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