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平环〔2018〕60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99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现确定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继续有效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涉及“黑名单”制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1
关于印发《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初评)分
权制衡制度(试行)》的通知
平环〔2014〕151号
2
《平阳县“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平环〔2016〕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