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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发〔2018〕81号关于公开申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提高水稻病虫害的防控水平,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水稻病虫疫情)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34号)和省植物保护检疫局《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植〔2017〕14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区域内从事水稻种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资格

水稻种植规模集中、连片面积200亩以上(含200亩),2018年省级水稻示范方优先考虑。

   三、建设内容

1、性诱剂放置。平均每亩1个性诱捕器,每个性诱捕器间距25米左右,采用外密内疏的布局方式,区域内非稻田同样放置。诱捕器放置高度为诱捕器底部高于地面50-80厘米。选用持效2个月以上的长效诱芯,并及时更换。

2、种植诱虫植物。在稻田机耕路两侧种植诱虫植物香根草,每丛5-10株,丛间距3-5米,诱集二化螟成虫产卵,减少二化螟在水稻上的着卵量。

3、种植显花植物。田埂种植芝麻、大豆或撒种草花等显花植物,为天敌提供食料和栖境,提高天敌种群数量。

4、翻耕灌水杀蛹。在越冬代二化螟化蛹高峰期,对冬闲田、绿肥田进行翻耕,将残留稻桩、稻草翻入土中,并灌水淹没(低茬收割或粉碎稻桩的稻田,也可直接灌深水,淹没稻桩),保持7-10天,杀灭越冬代虫蛹,降低虫口基数。

5、田埂留草。在田边保留禾本科为主的杂草,为天敌提供栖息地,更好发挥稻田天敌的自然控制作用。

6、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使用环境兼容、生态友好的高效低风险农药,建立作业及田间生产档案。
   7、制作示范牌。在示范区内树立示范牌1块,规格为3米×2米(长×宽)。
  四、资金补助方式

对建设内容中所需绿色防控物化产品,采取物化补助与资金补助结合方式。其中性诱剂由县农业局统一采购,通过设定技术参数指标来采购合适产品;香根草苗、显花植物种子由建设实施主体自行购买,按物化成本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元/亩)。示范牌按物化成本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块);防控作业费(包含建设实施误工)按示范建设面积补助(补贴标准10元/亩)。

  五、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2018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申报有关要求。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签署意见后报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绿色防控融合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拟建设主体。对拟建设主体通过《新平阳报》和“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jpy.gov.cn)阳光三农栏目公告公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18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实施单位。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植保植检站(联系电话:0577-63721534)。

    附件:《2018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平阳县农业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2018年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实施主体

 

            (盖章)

负责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面积(亩)


示范区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

数量

二化螟性诱剂(套)


香根草(株)


波斯菊、芝麻等种植面积(亩)


翻耕灌水杀蛹(面积)


田埂留草(面积)


统防统治(面积)


示范牌(块)


所在乡镇

意见

同意辖区内建设主体申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区建设。

 

分管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