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质监站在2018年3月19日监督检查中发现,由平阳碧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平阳县昆阳镇临区B07-3-2地块商住楼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桩基施工未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2、监理单位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监理职责。 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上述两家公司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希相关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1日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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