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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片区A—13—1地块 项目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提升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迎接今年六月省、市环保督察组对我县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检查,2018年4月10日,我局组织人员对平阳县昆阳镇城北片区A—13—1地块项目的扬尘防治工作;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到位情况;工程的实体质量、施工安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平阳县鸿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昆阳镇城北片区A—13—1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章学宇),监理单位:温州中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伟)。主要问题是:

1、现场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建筑垃圾清理等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

2、监理项目部人员除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外,其余均不在岗。

3、梁柱节点、防水施工无旁站记录。

4、塔吊司机特种人员不满足要求,塔吊指挥员无证上岗。

5、现场施工道路不畅通,作业人员从临时洞口随意进出。

6、基坑与现场临时办公楼防护距离不足,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规范,安全网破损严重。

7、施工缝、后浇带处预留钢筋长度不够。

8、框架梁加强筋未设置,梁主筋三级钢采用单面焊。

二、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经研究决定,对施工单位:浙江立鹏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章学宇,监理单位:温州中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伟等2家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清出平阳县建筑市场三个月(清出期限: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7月9日)。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重点加强在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及时消除实体质量隐患,切实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和工程施工质量水平。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10日       

 

抄送:温州市住建委,县资管办,昆阳镇政府,金启浩副县长,陈明璋副主任。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