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标准地”改革三个转变撬动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平阳县致力于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城市,积极探索“标准地”改革工作,转变工业用地准入模式、供地模式、监管模式等,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三个“转变”创新工业供地方式,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421日,平阳县浙南产业集聚区滨海新区F-27-2地块率全市之先实现挂牌出让(出让金880万元),524日完成全市首宗“标准地”成交。

一、转“宽进”为“严进”,准入机制提升营商格局。转变原先“宽进”的准入门槛,严格设置进场条件,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才准予参加地块出让拍卖。如平阳县新兴产业园F-27-2地块出让前,这宗工业用地出让公告中除了标明规划指标要求、最高出让年限、土地条件外,还增加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条件和工业能耗等技术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0万元/亩,土地产出≥500万元/亩,土地税收≥20万元/亩,能耗标准≤0.021吨标煤/万元……提前告知企业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指标要求和经济技术标准,入驻门槛提升,有利于避免低产能、低效益的企业进驻,吸引优质企业,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格局,有助于我县产业经济基础整体提升。

二、转“审批制”为“承诺制”,简化审批提升建设效率。2013年以来,全县出让工业用地110宗,面积94.1943公顷(1413亩),成交金额5亿8947.3076万(平均每宗出让金额535万元)。对于企业来说,土地相关指标精细化、透明化,拿到“标准地”后,经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照承诺标准和审批文件,自主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直接开工建设。待建成投产后,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即可,跳过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真正做到项目审批“最多跑一次”。原本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环保评估等审批环节至少需要6个月时间,现在无需审批直接进入开工建设环节,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有助于建设效率提高。

三、转“单项监管”为“全面监管”,实时监督保障工程质量。我县不断完善土地批后监管政策,“标准地”改革后,从以往只对项目开竣工进行监管,转变为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土地效率、资源效率。由县住建局牵头,根据项目业主承诺书及其报备的勘察、咨询、设计、测绘、监测成果和施工、建立情况,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资料核查和现场监管,指导项目业主按照承诺标准及建设方案组织施工,全程全面监管,有效保证工程项目质量。

从单纯的简政放权到全面创新,在推进“标准地”试点过程中,作为先行者,“标准地”的诞生生动地诠释了平阳“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