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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17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补助经费的公示
时间:2018-05-31 来源:县科技局 字号:[ ]

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阳县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新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平委办〔2016116)和《关于公布2017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平科〔20185)等文件精神,经“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将给予“浙江子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通过2017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10万元,合计60万元的补助。

为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17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补助资金详细清单予以公示在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逾期作无异议处理。书面异议除说明理由和提供依据外,还应署明异议者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处理。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解放街180号县科技局

 联系电话:平阳县科技局  58193069(办公室)

 监督电话:平阳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58193282

 电子邮箱:pyxzscqb@sina.com

 

2017年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认定补助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乡镇

补助

金额

(万元)

1

浙江子久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昆阳镇

10

2

浙江天草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昆阳镇

10

3

平阳县舒卉园艺有限公司

万全镇

10

4

平阳县龙蔚茶叶专业合作社

万全镇

10

5

温州市璇雷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鳌江镇

10

6

平阳县益众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山门镇

1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