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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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我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18〕4号) 、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温高企认办〔2018〕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申报 申请认定单位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分别进行注册申报。 二、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要求 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和要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两批办理,申报单位分别于6月15日、8月1日前在国家和省网络申报系统上注册申报、上传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一式四份,实地查阅。实地审查时间安排在申报受理截止日后一周内,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申请认定单位应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及早与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取得联系,以利于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申报质量。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18〕4号) 要求执行。 联系人:潘小丽,58193062;李杰,58193064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材料和要求 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3:《关于组织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18〕4号)
平阳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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