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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12 来源:县科技局 字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关于进一步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办〔201720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县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级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我县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自主产权或者租期3年以上,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3、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能提供开放共享式办公场地(包括会议室、洽谈室等);

4、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5、有5名以上管理服务人员,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代办工商注册、财务代理、纳税申报、知识产权代理、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服务;能提供项目路演、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能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

6、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

7、与10家以上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和创业团队(3人以上含3人)签订了服务协议。

二、申报认定材料

1、平阳县县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下载网址: http://www.zjpy.gov.cn/col/col1449750/index.html);

2、独立法人的证明文件;

3、管理工作人员名单、职务以及学历、职称等证明复印件;

4、众创空间场地证明(租用场所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5、众创空间主要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6、入驻众创空间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7、众创空间建设运营方案,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等;

8、其他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一式二份,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寄送平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时间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831日前。

四、联系方式

平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周功浪,23889228;白福城,23889225;邮箱:22001892@qq.com

地址:平阳县滨海新区新业路科技企业孵化器5号楼西边三楼303室。

附件:1.平阳县县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2.上年度众创空间活动一览表

    3.入驻企业或项目汇总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1868

 

 

 

 

 

抄送:县府办、卢成杭副县长

 

 

附件1

平阳县县级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主体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传真号码

入驻企业、项目数

设立种子基金额度

(万元)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办公与服务场地

面积(平方米)

年总收入(万元)

综合服务与投资

收益(万元)

物业收入(万元)

运营团队和负责人

基本情况

运营管理制度

创业服务内容和项目入驻优惠政策

合作的投融资机构

聘请的创业导师名单

成功的孵化案例

申请单位承诺:

 

 

 

 

 

 

 

 

          单位负责人:                (公章)           

镇(乡)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           

附件2

上年度众创空间活动一览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活动内容

参加人数

活动费用

备注

 

 

附件3

入驻企业或项目汇总表

序号

企业或项目名称

入驻时间

(年、月)

注册资金

(万元)

注册时间

(年、月)

上年度营业

收入(万元)

主要研究、开发、

生产的产品

孵化场地面积

(平方)

团队

人数

(人)

已获投融资

方式及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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