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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发〔2018〕98号平阳县农办(农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各有关科室:

为平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农业企业和大户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结合我办(局)实际及《平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利用一切农业企业和大户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广泛发动,强劲造势。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测评标准、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让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引导农业企业和大户积极主动地投身创建活动,以自己的文明言行,齐心协力建设好共同家园,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建的浓厚氛围。

二、主题内容

紧紧围绕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根据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势任务,把农业企业和大户重点工作融入到创建工作宣传之中:一是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三是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四是大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

三、宣传任务分解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在办(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一)媒介宣传

1.农业企业和大户场所设立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固定公益广告牌或墙体广告宣传核心价值观,有条件的也要在电子显示屏定期更换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

2.办(局)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要定期更换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

3.办(局)食堂要做好“文明用餐”等公益广告宣传,杜绝浪费。

4.在办(局)办公室、过道走廊、墙体要设立公益广告牌、“核心价值观”提示牌和创建宣传标语口号。

5.利用周一夜学之机学习宣传一系列创建平阳文明城市的有关文件精神。

6()内部组织开展一次有关“诚信”、“友善”、“节俭”等主题实践活动。

(二)媒体宣传

通过“平阳三农”微信公众号、微博、浙江农民信箱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局)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落实下去,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结合办(局)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宣传重点近期要放在突出创建工作的动态和成效上,通过对比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变化及成效。社会公益广告宣传制作的宣传牌、宣传标语、墙体公益广告等,要做到整体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同时必须在公益广告左(右)上角标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字样。

(三)严格监督落实。各科室务必迅速启动,全面落实创建宣传工作各项任务,将上述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并要保持常态化的宣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