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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8〕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打造南麂基金岛若干政策意见(修订)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打造南麂基金岛若干政策意见 (修订)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打造南麂基金岛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平政办〔2018〕9号),制定本细则。 (二)注册地址在南麂岛的投资基金类企业或基金服务类企业(以下统称“基金类企业”)以及平阳县内有关部门执行南麂基金岛相关政策时适用本细则。 (三)南麂基金岛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承担南麂基金岛的日常管理与运作。 二、政策兑现 (四)入驻基金注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办报备。符合条件的基金类企业自行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备案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有关材料交至基金办报备。 (五)符合奖励条件要求的引进人,需在引入的基金注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南麂基金岛基金引进人备案登记表》(附件)报至基金办,《南麂基金岛基金引进人备案登记表》须经引进的基金企业盖章确认,确认后不得变更引进人。本细则出台前已注册在南麂基金岛的基金类企业确有引进人的,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基金办提出申请,报南麂基金岛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基金岛领导小组”)同意后补办引进人备案登记手续,逾期未补办的视为无引进人,引进人奖励优惠政策不予享受。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奖励政策按2018年1月1日后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度予以实施。 (六)“地方综合贡献度”按照基金类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的地方贡献金额计算。 (七)申请高管奖励名额以及其他荣誉资格的基金类企业,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凭上一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申请报告向基金办提出申请,经基金岛领导小组同意后获得奖励资格。 (八)入驻基金类企业应向基金办提交税收完税证明,获取相应荣誉资格。获得荣誉岛民称号的,可以凭“南麂基金岛荣誉岛民证”3年内免南麂岛景区门票、公交车车票;纳税累计达到5000万元申请基金客厅免费办公区域的,可获得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免费办公区域使用权3年;获得南麂基金研究会高级会员单位称号的,可以凭“南麂基金研究会高级会员单位证”获得南麂岛3年每年10个房次免费入住资格,客房由县旅投公司统一优先安排。县旅投公司对享受南麂岛景区门票、公交车票、每年10个房次免费入住资格的人员安排按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九)企业申请地方综合贡献度的91%奖励的,须向基金办提供其投资于平阳县本土企业的项目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同、股权变更资料、银行流水账单、被投资企业回迁平阳的有关资料等,并附申请报告,经基金岛领导小组同意后获得91%奖励资格。 (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入驻基金的注册、变更相关事宜,对入驻基金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人行平阳支行负责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基金公司的开户许可证。税务部门负责入驻基金的涉税事项办理服务工作。南麂镇、县旅投公司负责对本细则第(八)条提供服务保障。 (十一)南麂基金岛服务公司为入驻基金免费提供代办注册登记服务,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须在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十二)企业奖励政策由南麂基金岛投资基金类企业自行申请,申请材料为税收完税证明、收款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奖励计算表、申请报告。相关材料由南麂基金岛服务公司负责收集,并报基金办审核。 三、日常管理 (十三)根据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化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的会议精神,县金融办加强对入驻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基金办承担具体工作。入驻基金类企业须按基金办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募集情况、项目投资简况(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等基础信息。不配合日常管理的基金类企业取消政策奖励资格。 (十四)市场监管部门每月10日前向基金办提供上个月基金入驻数据;税务部门每月25日前向基金办提供上个月入驻基金纳税入库明细;人行平阳支行每月25日前统计并向基金办提供上个月开户行在平阳的入驻基金托管的资金余额及当月发生额;招商部门负责引进基金的项目对接;税务部门、人行平阳支行统计所需入驻基金清册由基金办每月12日前提供。 四、附则 (十五)本意见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平阳县南麂基金岛基金引进人备案登记表 登记时间:编号:(县金融办填写)
注:引进人(机构)不属于平阳县的“所属乡镇”栏可不填写。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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