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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方案变更)的批复


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的申请,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5月22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方案变更)》 (以下简称《方案变更》)进行评审,同意通过《方案变更》,核定建设期为10个月,至20195月24日止。

请贵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