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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05/2018-76097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企事业单位招录 发布机构 南京大汉
生成日期 2018-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正式启动,为顺利推进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2018年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修改补充:

一、公告第三条第4点“查询并再次报名”中,最后一段“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查询并再次报名”期间进行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与公告第三条第5点中有关内容出现重复,现将此段删去。本次招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8月17日(上午8:30-11:30)到县人力社保局(地址:昆阳镇吉祥路108号406室)进行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二、公告第九条“注意事项”第4点中“往届生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应往届考生均需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更改为“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所有考生均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

三、公告第六条中“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取得时间以本公告中第九条“注意事项”中第4点的有关要求执行”更改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以本公告中第九条“注意事项”第4点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以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时,户籍及年龄放宽条件按公告第九条第2点执行。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