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标准地”制度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阳县“标准地”制度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30日
关于印发平阳县“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