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平阳县2018年早稻预备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平农发〔2018〕56号)、《关于下达2018年早稻预备秧基地名单的通知》(平农发〔2018〕62号),平阳县2018年早稻预备秧由你们负责实施,经县农业局对预备秧调运、销毁情况审核、公示后,现将补助资金55600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早稻预备秧补助专项列支,列当年县预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附件:2018年早稻预备秧补助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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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局 2018年7 月17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 2018年平阳县早稻预备秧补助资金拨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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