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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萧江镇永门村石头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方案变更)的批复


平阳县永宁石料有限公司:

根据贵单位的申请,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5〕119号)有关规定,我局于2018年7月10日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平阳县萧江镇永门村石头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方案变更)》 (以下简称《方案变更》,工程号:JYJS-J15034ⅡK-改2)进行评审,同意通过《方案变更》。

请贵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

 

 

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