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补偿专项资金发放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平阳县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6]124号)文件精神,我县拟对2015年度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同时该年度土地利用非法占用耕地未超过2宗且累计面积数小于2亩的村给予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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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