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平阳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8月2日在平阳县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平阳县财政局局长 陈先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阳县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行县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紧扣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的任务,有力支持我县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全年全县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951万元,同比增长8.15%,完成年初预算101.17%。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征收120696万元,同比增长13.15%,地税部门征收125333万元,同比增长4.48%,财政部门征收51922万元,同比增长6.23%。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7951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3951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4899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54870万元、调入资金751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00万元),收入合计731902万元。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825万元,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2.61%,增长10.21%,加上转移性支出129077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653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1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00万元),2017年全县支出合计731902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7951万元,同比增长8.15%,完成年初预算101.17%。

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县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7951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33951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0362万元、上年结转4899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54870万元、调入资金7512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00万元),收入合计731902万元。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344万元,增长27.31%,完成年度总支出预算92.01%,加上转移性支出177558万元(其中:其中:体制上解支出653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132万元、体制补助支出4848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600万元),2017年全县支出合计731902万元。

收支相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05982万元,增长389.24% ,完成预算82.28%(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330885万元,增长564.56%,完成预算76.95%)。加上转移性收入104983万元(其中:上年结余2490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69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2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6150万元),收入合计510965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91976万元,增长261%,完成预算74.86% (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352311万元,完成预算80.67%,增长571%)。加上转移性支出118989万元(其中:调出资金748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50万元、年终结余38001万元),支出合计510965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37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4870万元,2017年县社保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8839万元,上年结余382192万元,滚存结余411031万元。

(四)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11万元,完成预算100.74%,下降4.86%,加上年结转55万元,收入合计4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下降10.75%,加调出资金84万元,支出合计466万元。

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限额的通知》(浙财预(2017)21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544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78790万元,专项债务75650万元,比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限额60000万元,其中:土储专项债券300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30000万元。

2016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94437万,其中:一般债务378787万元,专项债务15650万元;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87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00万元,专项债务66150万元;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87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00万元,专项债务6150万元;2017年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54437万,其中:一般债务378787万元,专项债务75650万元。

二、2017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从决算情况分析,2017年全县和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和财政工作情况具体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加强税收征管,完善财政、国地税三方收入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分析预测,制定收入预案,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深化国地税合作,在风险应对、欠税管理、联合办税、联合稽查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国地税部门累计相互委托代征税费1.48亿元。开展欠税清缴攻坚,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建立地税部门与公检法部门合作机制,清理入库欠税6655万元,有力遏制欠税增长。全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83%,略高于上年。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拓展二维码扫码缴费等电子缴款支付渠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新增债券6亿元,完成债券置换1.9亿元,争取到国家和省级各类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25亿元, 有效缓解短期偿债和项目建设压力,助力推进我县鳌江干流水头段、万鳌公路等一批县重点项目建设。

(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涵养地方优质税源。

完善企业扶持政策体系,牵头制定工业强县专项资金管理及拨付实施细则,推动出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实施意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意见、培育“百亿”工业企业实施意见等,全年支出财政扶持资金2.16亿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取消、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实施企业临时性降低部分险种社会保险费等措施,全年减免税费1.1亿元。放大政府资金撬动功能,财政出资占30%的平阳金投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全部投向优质型、成长型企业,是全市唯一运作的政府产业基金。混合所有制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3.6亿元。设立县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授信规模4800万元。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46.01亿元,切实体现政府兜底责任,让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整合财政资金5000多万元,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全面消除经济薄弱村。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通过争取上级支持、直接融资、金融机构融资等方式,有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及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全县没有一个建设项目因财政资金问题影响进度。协同做好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报批工作,授信额度70.6亿元,发行10年期8.7亿元停车场专项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全面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实现全县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的目标,明确夜餐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全年“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1.2%。

(四)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财政系统3大项,地税系统17大项、96%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72%的办税事项“零上门”。开展“一窗一人一机”办税服务模式,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落实不动产计税价格动态调整,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达成不动产交易“快跑”“领跑”。在全市率先实现社保费征缴一站式服务,平均办事时间缩短为原来的1/10,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实现乡镇和教育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工作,全面对预算单位实行动态监控。完善预算管理,出台《平阳县部门预算编制规程》,规范项目库管理,着力健全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的预算编报制度。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出台《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土地出让金分成等制度。

(五)持续规范财政监督,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选取科技、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共11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县文明办和县文化局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审查、预算安排和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全市率先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线工作,推动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和监管一体化,组织业务培训1200余人次,借助“互联网+”实现政府采购更透明、更高效。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核,从严把控项目资金需求,全年审核各类项目投资估算136个,总送审金额105亿元,审定金额101亿元,核减4亿元。加强对工程价款结算和财务决算的管理,审核工程结算112个,送审金额3.6亿元,审定金额3.2亿元,核减4000万元。建立阳光存放长效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对11.5亿元资金进行竞争性存放。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推进融资平台检查、地方政府性债务资产清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夯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基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尤其是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均达到了历史新高,更显可贵。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各乡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政策性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总量小与支出刚性需求大的矛盾加剧;财政体制改革己进入攻坚期,任务重,难度大;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管理理念不强等。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领导,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县财政收支运行面临巨大挑战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加快打造“三区两中心”、建设温州市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而努力奋斗!

 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公开表.xls关于平阳县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