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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

3、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垦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指导和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垦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4、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权属纠纷调处,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5、负责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产权管理。

6、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征收和征用的方案编制、审核、报批;负责旧城、旧村改造收回土地的审核报批。

7、编制、实施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算拟订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地地价和出让地价标准,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征收、征用和收回土地补偿标准的审核。

8、负责全县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负责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和建设基础用地的预审;组织实施土地储备和土地市场管理。

9、负责采矿权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组织实施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标投标和拍卖。

10、负责地质矿产勘查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备评审、认定及其登记;依法监督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

11、协助征收辖区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表 01 :2017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公开表02-1: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公开表02-2:2017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公开表03-1:2017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公开表03-2:2017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公开表 04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公开表 05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 06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 07 :2017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 08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收入总计23933.91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933.9195万元,较上年增加15580.9532万元,增长186.53%,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新增土地开发支出6862.3471万元、基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30.20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02.099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3)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5)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初结转和结余276.7248万元,较上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下属平阳县地产交易所注销并入。

2、2017年度支出总计23932.72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02.0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较上年增加902.0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县财政拨入补发2016年全员考核奖、重点工作补、春节慰问金经费,2017年度考绩奖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4.0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394.027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分类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14135.550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造地改田、民生城乡社区事务农业土地开发、2017年土地开发项目政策处理费、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印花税)。其较上年增加9793.1624万元,增长225.52%:新增了地质灾害综合治理2454万元、新增2017年土地开发项目政策处理费150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土地出让业务费(印花税)163.0556万元,较上年增加92.3018万元,增长130.45%。

(4)农林水支出1057.4091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与往年无可比性。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07.69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运转、基准地价更新、不动产局硬件设备及数据库存储、最多跑一次改革、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低效用地数据库更新、矿产资源出让前期费用、2016年第二批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较上年增加1035.4006万元,增长28.19%。

(6)其他支出2735.9412万元,主要有国土地矿专项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较上年增加1839.5207万元,增长205.21%。

(7)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资金当年使用有结余部分,全部由财政收回。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会计年度终了,无可分配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277.9228万元,较上年增加1.198万元,增长0.43%,主要原因是下属平阳县地产交易所注销并入。

(二)本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93.3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933.91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本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932.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4.7588万元,占20.99%;项目支出18907.9626万元,占79.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933.9195万元,支出总计23932.721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15022.8172万元,增长168.59%,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及防治,民生城乡社区事务农业土地开发等民生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3932.72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882.0625万元,增长83.3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事务支出902.0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02.09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县财政拨入补发2016年全员考核奖、重点工作补、春节慰问金经费,2017年度考绩奖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支出281.4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57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度预算未做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基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支务支出245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安居除险三年行动计划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启动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事务支出3089万元,主要是县财政拨入民生专项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事务支出6862.3471万元,主要是主要用耕地开垦、旱改水等耕地占补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支出1730.2037万元,主要是年度内土地开发项目政策处理费、标田提升、印花税。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利用和保护(项)事务支出1057.40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42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5年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8.国土海洋据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支出1791.1038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9.国土海洋据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事务支出89.0253万元,主要是年度内2016年第二批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10国土海洋据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事务支出890.0362万元,主要是年度内电子化扫描项目、机房改造、城镇数字地籍调查、不动产硬件设备、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低效用地数据库更新、矿产资源出让前期经费等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事务支出2247.0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47.0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年度内中央、省级财政拨入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05.4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43.169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792.1422万元、津贴补贴579.6669万元、绩效工资444.1446万元、奖金358.1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82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0.2986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16.5907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111.3431万元。对个人各家庭的补助.3423万元,包括生活补助2.6899万元、医疗费8.9688万元、住房公积金274.3604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232万元。公用经费4551.9549万元,包括办公费302.9958万元、印刷费8.3707万元、水费6.5108万元、电费42.3129万元、邮电费41.7669万元、物业管理费14.4938万元、差旅费19.5395万元、维修费21.5463万元、租赁费16.77万元、会议费0.6013万元、培训费2.7428万元、劳务费145.9051万元、委托业务费2487.0059万元、公务接待费3.70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282万元、福利费16.2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34.7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2883万元。其他基本性支出3797.7624,包括办公设备设置44.862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63.9万元、安置补助308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11328.492万元,本年支出11328.492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事务支出6862.3471万元。主要是土地综合整治,标田提升等。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支出1730.2037万元,主要是年度农业土地资源保护等。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支出2735.9412万元。主要用用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其他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本部门全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部门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支出 3.7067万元,比上年减少0.6128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来我局指导工作人次比年初预算人次少;本年度接待批次45次,接待人次619人次。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指导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2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8717万元,下降85.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0月车改后车辆减少(2016年10月份车改前车辆数为18辆,车改后为2辆),费用支出也随之减少。具体内容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282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办案及环境地质监测站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开支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2467万元,比上年减少1719.2386万元,减少69.06%,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专项业务单列项目库。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6.9024万元,采购支出总额106.90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106.902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资产合计1580.678万元,比上年下降51.25%,主要原因是房产划拨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车改车辆处置、办公设备批辆处置等。其中:流动资产5689.4538万元,占总资产的81.37%;固定资产1302.7551万元,占总资产的18.63%;在建工程0万元,占总资产的0%。固定资产含: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台)380.307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台)。

4、绩效评价结果情况

(1)部门开展的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4090.6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1.6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自评结果为优秀15个,良好0个,未完工1个。

 (2)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 0个,支出金额共计0万元。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的项目0个,评价等次为良好0个,一般评价等次为 0个,评价等次为较差 0个。

(十)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所列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部门情况有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含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资金)。

3.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经费,即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事务支出:是预算单位用于全员考核奖、重点工作补、春节慰问金及考绩奖的发放。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预算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预算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预算单位行政人员的基本费用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含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专项业务费及工作经费(三改一拆、交通治堵、危旧房整治与城中村改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以及下列项目支出:路、平师路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首套住房补贴、固化飞灰暂存点租金、垃圾发电厂政府管理费、数字城管运营维护费、档案数字化等项目经费。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是指三改一拆办用于三改一拆专项经费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指预算单位用于垃圾处置、基础测绘、“四边三化”整治项目经费。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是指预算单位用于棚户区改造的专项经费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是指预算单位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专项经费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是指预算单位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的专项经费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是指预算单位用于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专项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