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局2018年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义务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必须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一年来,我局在县政府与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4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控辍保学相关责任,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费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我局根据县内人口分布与流动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调整校网布局,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重视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科学划分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确保我县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在其户籍地就近免试入学。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我们进一步优化了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学生入学程序,招生前统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地址划分至其施教区学校,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APP实行登记入学,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和到现场办理任何手续,这既简化了入学程序,实现“跑零次”,又充分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二、重点保障特殊群体就学需求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学生资助等政策的落实,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已经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当前辍学潜在对象主要集中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我局高度重视并重点保障这一群体的入学问题,制定并完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和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制度和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实行档案管理,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有效化解潜在失学辍学行为。

对于外县户籍随迁子女,我们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够在我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享受与本县户籍学生的同等免费免费入学待遇。

三、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实施控辍保学是各级地方政府法定职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是责无旁贷。我们逐步建立并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等长效机制,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职责,形成部门合力。招生前,我们全面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我们督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立和完善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及时发放《疑似辍学劝返复学通知书》,不断加强家校联系,协助地方政府与各相关部门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