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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平阳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入价格改革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按照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要求通过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为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政策依据

(一)价格改革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委发[2016]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 号)。

(二)医改政策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19号);省卫生计生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重点改革任务的意见》(浙卫发〔2016〕59号);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7〕28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2018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政府定价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资源配置价格调控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等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探索建立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按照国家、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求,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二是多途径腾出空间。在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的基础上,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三是实行分批分类动态调整。在腾出空间的基础上,分批分类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四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以技术难易度、风险差异度为基准,拉开不同层次、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五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在推进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基础上,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六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督促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自费项目自愿签字及高值医用耗材贴码备查等制度。

三、保障措施。一是明确部门分工。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三是做好跟踪评估。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只有加强领导、形成共识、各司其职,才能形成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