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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获省“五四红旗团委”


本报讯(记者 林子婧)近日,团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第十二届“浙江省五四奖章”的决定》(团浙〔2019〕25号),共青团平阳县委员会荣获“浙江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据悉,全省共有40个集体获此殊荣,该项奖励是团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经基层团组织申报,按照“政治建设、组织基础、工作效果、班子建设、团员青年反响”等方面标准差额评选产生。

一直以来,团县委紧扣中心工作,紧贴青年成长需求,积极深化团工作的各项改革,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育人等各方面做深、做实、做活,取得了良好成效。

其中,青春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共青团系统前列,跑小青“管家式”服务获中宣部领导调研肯定,并成功打造集创业孵化、展示销售为一体的“青创农场”综合性服务阵地,有效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创新,跟踪指导“鸣山陶院”非遗文创项目入选2018年全国青创大赛“最具品牌影响力”榜单30强(全市唯一)。

此外,志愿者工作蓬勃发展,五年来注册青年志愿者18.74万人,开展活动1800余次,涌现出20多名“全国最美中学生”“全国最美志愿者”以及省级先进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等典型人物。

此次荣誉称号的取得,充分反映了我县共青团事业的蓬勃发展。团县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再接再厉,巩固成果,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创造新佳绩,推动我县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