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25号)、《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8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特研究制定《平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上报贵厅,请予审核。 附件1:平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实施方案 附件2: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质量提升)绩效目标表 平阳县农业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吴学荣 联系电话:0577-63715373)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附件1 平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和“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厅有关指导意见,现结合平阳县农业生产现状,制定平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建设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强化政策扶持,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集成推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夯实粮食安全基石,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粮食功能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内选取基础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区块建设2万亩以上示范片。在示范片内集中展示一批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全县水稻等本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示范片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以上,农用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全县完成取土化验103个,开展田间试验22个。 三、建设内容 (一)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 (1)取土化验。根据我县耕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分布情况,按照测土配方施肥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的需要,布设采样点位,进行取土化验。计划采集土样103个,全部测定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主要养分指标,并且选取其中11个样品测定中微量元素。 (2)田间试验。计划开展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葡萄等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肥效校正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等试验22个。 (3)技术服务。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施肥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及时更新测土配方施肥数据,购买19台触摸屏版,开发试用手机APP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服务。 (二)集成技术示范 综合考虑我县水稻高产创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等工作开展情况,选择具有代表性、田间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水平和科技应用水平比较高、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比较强的村或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建立2个万亩示范片。经调查研究,万亩示范片1个落实在昆阳镇雅村片等粮食功能区内,1个落实在万全镇、海西镇的连片功能区内,每个万亩示范片主抓三个千亩方,采取“有机肥+缓释肥”、“有机肥+配方肥”、“缓释肥+绿肥”和“配方肥+绿肥”的模式,通过推广展示应用水稻专用肥、种植冬绿肥、实施秸秆还田、引导鼓励农户应用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以方促片,以片示范带动全县。 四、投资预算与支持环节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由中央财政安排200万元,并统筹使用2017年省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经费30万元,合计投入财政资金2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取土化验、试验、专家系统开发维护、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应用、绿肥示范等,详见下表: 2017年平阳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实施方案表
五、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示范县”创建,成立以县农业局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实施小组,具体技术指导由平阳县土肥站负责。做到领导指挥到位、宣传培训深入、经费保障有力、工作开展及时。 (二)操作办法 该项目物资采购均要按符合法定的程序进行。土样采集检测实行外包,经公开招标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入围。试验选择在有一定文化、工作认真、执行力较强的农户进行,单项试验费用实行包干,检测费用按实际支出补助。项目实施中,由县土肥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督导,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实施中要留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及图片。 (三)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和机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发现新典型,总结好经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规范使用,设立专账,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附件2 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耕地质量提升)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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