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农计发〔2018〕1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土壤培肥力度,改善农田肥力条件,有效提升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特研究制定《平阳县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现上报贵厅,请予审核。
附件:平阳县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平阳县农业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吴学荣 联系电话:13806838334)
抄送:省财政厅。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
平阳县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土壤培肥力度,改善农田肥力条件,有效提升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平阳县农业生产现状,制定平阳县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建立3个500亩以上的连片核心示范方,全年示范推广4000亩以上,核心示范方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5%。 二、建设内容 (1)示范建设面积4000亩,建立3个核心示范方,分别为水头镇小南社区小南村500亩,水头镇南湖社区龙湖村500亩,麻步镇塘北社区华龙村500亩,分别由平阳县水头镇祥堂粮食专业合作社、平阳县鹤溪镇加柱粮食专业合作社、平阳县曙光植保专业合作社承担实施,并树立牌子扩大宣传。 (2)抓好田间开沟排水、机械翻耕管理,并做好3个核心示范方效果调查监测。 三、投资预算与支持环节 2018年省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经费3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绿肥种子、开沟排水、机械翻耕和标志牌等,详见下表: 2018年平阳县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简表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冬绿肥种植示范建设项目,成立以县农业局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实施小组,具体技术指导由平阳县土肥站负责。做到领导指挥到位、宣传培训深入、经费保障有力、工作开展及时。 (二)操作办法 该项目绿肥种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实施中,由县土肥站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不定期督导,项目实施中要留存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及图片。 (三)监督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要求,本着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规范使用,设立专账,实行报账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