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发〔2019〕107号关于做好2019年平阳县耕地地力长期定位监测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规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65号)要求,为加快构建全省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在已建一个农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的情况下,我县还需补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3个。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规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8〕6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土壤地力监测工作的通知》(温耕肥站〔2019〕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任务和要点下达给你单位,请认真遵照实施:

一、明确专人负责田间观测记载与农户调查

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观测记载与农户调查任务要有专人负责。田间观测记载内容包括每季作物名称、品种、播期、播种方式、收获期、耕作情况、灌排方式、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出现时间与强度及其他对监测地块有影响的自然、人为因素等。农户调查内容包括有机肥和化肥的施用时期、肥料品种、施用次数与实物量及折纯量等。

二、新建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

各监测点按照温耕肥站〔2019〕3号附件2落实新增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水田监测点小区间需用水泥板隔开,防止肥、水互相渗透。水泥板一般高60cm~80cm,厚5cm,埋深30cm~50cm,露出田面30cm。

三、严格土壤样品采集要求

土壤样品需请具有采样经验、熟悉采样方法的技术人员采集。采样时间严格限定在本年度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下季作物施肥前。为提高土壤样品代表性,要求在每一处理内均匀选择5个以上分样点采集土壤样品和植株样品。

(联系人:陈祖祥    联系电话:0577-63715373)


附件:平阳县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基本信息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5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


附件


平阳县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基本信息表

编号

建点年度

单位名称

已建或规划建设

监测点编号

监测点级别

点位地址

经度

纬度

1

2010

日锦植保专业合作社

已建

330326-J01

省级

萧江镇河坤村

120°25′19.5″

27°33′45.6″

2

2019

平阳县双收农机专业合作社

规划建设


省级

昆阳镇湖屿村

120°31′13.8″

27°42′4.4″

3

2019

温州市新丰种子有限公司

规划建设


省级

万全镇孙楼村

120°35′25.3″

27°45′8″

4

2019

平阳县水头镇祥堂粮食专业合作社

规划建设


省级

水头镇霞溪村

120°21′42.2″

27°39′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