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县农村劳动力科学文化水平,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41号)、《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121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24号)精神,有关培训工作经县农业局审核,现将2017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费127.575万元拨付给你们。其中:65443.73元在浙财农〔2016〕41号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助“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68万元在浙财农〔2016〕121号列支,列当年省补助“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180306.27元在浙财农〔2017〕24号列支,列当年省补助“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35万元列当年县财政预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 该资金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详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费拨付表 (因可能会泄露个人信息,不予公示。如需查询,请到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8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 12月 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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