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事关民生,涉及户口落户、适龄儿童就学、按揭贷款等问题,群众关注度极高。为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拟制定出台《平阳县统规自建项目审批模式及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办法》。 二、主要内容框架 (一)适合对象:指以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或建房户个人名义供地的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返回地安置、地质灾害搬迁、移民安置、村民无房户困难户集中安置等项目。 (二)适用范围:是统规自建项目的审批及产权登记。 (三)审批模式:小高层或高层、6层及6层以下项目审批模式和一些具体规定。 (四)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模式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具体规定和提供登记材料。 (五)富余房源规定:富余房源办证及涉税问题。 (六)其他规定:安置户或建房户对象审查、安置面积及安置类型的公示等有关规定。还有对统规统建项目办证参照该《办法》执行。 三、出台意义 《平阳县统规自建项目审批模式及不动产权分割登记办法》出台后,将有助于解决我县历史遗留的以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或建房户个人名义供地的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返回地安置、地质灾害搬迁、移民安置、村民无房户困难户集中安置的“统规自建”项目的审批和不动产权分割登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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