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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平阳县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现将《中共平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平阳县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财监督(2019)548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报本单位《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于11月27日前将全面自查工作总结和自查表经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学区和直属校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上报县教育局计财科(215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pyxjytj@126.com。联系人:曾贵,联系电话:660919(教育网)。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办计〔2019〕61号转发关于平阳县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