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兜底保障筛查清零工作的通知


平民〔 2019〕143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有关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力诫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近亲备案、资金监管、“漏保”等问题,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现在全县范围开展兜底保障筛查清零工作。

一、排查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面开展兜底保障筛查工作,切实摸清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动整改,确保如期实现兜底保障目标任务。

二、排查内容

重点聚焦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符合条件并且未纳入低保、低边保障的重病患者、重度和精神、智力三四级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及时将其纳入低保、低边。对2018年以来退出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引导调动发挥社会力量的运用,确保“应保尽保”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排查清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年的重要任务高度来完成,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业务部门主动抓。对县民政局反馈未纳入保障的残疾、重病人员名单,要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按照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安排,坚决查处和惩治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实施步骤、操作办法和完成时限,围绕筛查重点任务,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筛查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要坚持边筛查边整改,对筛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到位的不再作为问题上报。

(三)严格精准认定。各乡镇要将筛查工作与“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严格保障对象认定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有突出困难的家庭,及时按困难程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即退。

 

 

 

平阳县民政局

2019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