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二批平阳县商贸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平阳县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修订)》(平政办〔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拟下达2019年平阳县商贸专项第二期资金9.5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有关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前联系县财政局(63889725)、县商务局(63702016)、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58193086) 反映。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商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平阳县商贸专项资金清单
序号
资金下达单位
项目
金额(元)
1
平阳县平报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度《新平阳报》商务宣传服务
80000
2
温州市一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农村淘宝宣传服务
15000
合计
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