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价〔2019〕7号
关于凤卧镇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凤卧镇第一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平阳县凤卧镇第一幼儿园关于开园收费情况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12﹞368号)、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费﹝2013﹞2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园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日托幼儿园保教费为每生每月400元。 幼儿膳食费(含点心)为每生每月152元。膳食费必须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代管费为每生每学期80元。代管费项目为经省教育厅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的教材配套幼儿用书、必要的学习用品、体检费、集体代购被褥和洗漱用品等费用。代管费由幼儿园按学期收取,单独核算,期末列出清单向幼儿家长公布,多退少不补。 上述标准自2019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8日
抄送:县监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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