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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新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代码:2019-330326-91-01-037797-000

平发改投资〔2019〕110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单位性质:行政

项目名称: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新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

行业类别:教育

建设地址:平阳县昆阳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装修面积约1700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餐厅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1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新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建设。 

2019年9月19

抄 送:县府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昆阳镇政府。

1.  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

2.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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