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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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科〔2019〕9号 各相关创新服务载体、各相关企业: 根据《平阳县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平科〔2018〕19号)规定,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相关要求如下: 一、拟定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 二、申报兑现范围:2018年度抵用的平阳县科技创新券,包括载体兑现券和企业兑现券。原则上先使用先兑现 (载体确认使用时间为准),本次兑现总额上限为532045.6元,超额的创新券不再给予兑现。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平阳县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附件),按服务时间先后顺序,每个项目填写一行,原件(盖章)上传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 2、在浙江省科技云服务平台补充上传服务合同、企业自付资金的发票、服务结果证明(如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研发成果报告)等材料,上传资料要求字迹(盖章)清晰可辨,字迹不清晰的需要快递材料原件到平阳县科技局工业科。 联系人:雷荣迁,电话:58193054,电子邮箱:872128194@qq.com,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1楼1113室。
附件:附件.doc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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