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农〔2019〕73号关于拨付2018年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阳县企岩山番薯专业合作社: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98号)及《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高产优质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平农发〔2018〕184号)文件精神,你单位承担的2018年省级旱粮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平阳县番薯生产基地建设已通过验收。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该项目省补资金3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其中24.991万元在浙财农〔2017〕98号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助“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科目;5.009万元在年初预算——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列支,资金来源为《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的通知》(浙财农〔2018〕73号),列当年省补助“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科目。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开户名:平阳县企岩山番薯专业合作社,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账号:201000122075437)。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8日